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要求,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社区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17〕49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参赛,及时报送参赛作品。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社区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2.关于举办“传统文化进社区”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3.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二届“和谐家庭、美丽社区、幸福河北”社区书画大赛的通知
4.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二届“我的社区生活”摄影大赛的通知
5.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二届社区剪纸大赛的通知
6.关于遴选2017年“百姓学习之星”的通知
7.关于遴选2017年“终身学习活动品牌项目”的通知
大赛系列文件.rar(点击可下载)
沧州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2017年6月22日
附件1:
河北省教育厅文件
冀教职成处函〔2017〕49号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社区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河北省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河北省社区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加快推进我省学习型社会建设,河北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社区教育系列活动。
本届活动由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具体组织实施。秉承“集中展示我省社区教育丰硕成果”的宗旨,开展全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活动品牌”评选、传统文化进社区微视频大赛、摄影大赛、书画大赛、社区剪纸大赛等活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切实落实各项活动方案,抓住契机,大力宣传终身学习理念,推动本地区社区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河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2017年6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2:
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 文件
冀社教中心〔2017〕04号
关于举办“传统文化进社区”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
为积极推动我省社区教育工作,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步伐,集中展示我省社区教育的丰硕成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社区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17〕 49号)精神,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组织开展“传统文化进社区”微视频大赛,现将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社区,让传统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心灵。
二、活动形式
征集原创类微视频。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评出全部奖项,同时以线上优秀作品展播,线下团队观看研讨等方式突出和推广活动主题。
三、参赛范围
1.全省各组织机构;
2.全省各个社区;
3.社会团队和个人。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选题范围与形式
1.作品内容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深厚的民间文化积淀,风格积极向上,传递社会正能量,包括:人物、家庭、社团以及非遗项目;社区家庭孝亲尊师、兄友弟恭、睦邻乡亲、守望相助;改善社区治理和生活品质的慈善、公益、环保、文教等项目。
2.作品内容需突出原创,通过生动鲜活的故事和人物,从不同视角呼应活动主题,阐释和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基于个人感受与体验对某类传统文化内容进行表达与阐述;以具体案例为引导,讲述对传统文化进行宣传和推广的过程与结果,即通过经典学习、传统艺术、民俗文化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生动案例。
(二)作品选送标准
1.作品应由摄录设备拍摄而成,包括但不限于摄录一体机、手持摄录机、数码相机、手机等。无论以何种设备进行拍摄,作者需保证作品影相的清晰度与音频的准确度。
2.作品要求以实录方式进行拍摄,为纪实类视频,不包括由文字、图片或PPT直接转制成的视频作品,也不包括各类FLASH动画。
3.作品可以适当剪辑,但请勿过度包装,宣传片类视频不能入选。
4.如为表演类作品,需为此次活动专门录制视频,不允许选送从文艺晚会上或表演活动上截取下来的节目片段。
5.每个作品时长控制在5-8分钟。
(三)作品版权事宜
参赛方须保证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如有侵权情况发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通过评审参赛作品,经作者授权同意,大赛主办方对其享有在中华中民共和国境内中文本及音像出版专有版权和相关延伸权利,延伸权利指作品的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表演权、摄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参赛方与主办方共同享有作品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与声誉。
四、参赛方法
本次活动本着广泛征集的原则,各机构与社区可以统一报送参赛作品,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寄达,并附上作品信息表(见附件)。代表团队进行报名的个人需同时提交团队委托该人报名的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托书需有团队全体人员或负责人的签名。所有报名信息要求实名制,信息填写内容将作为评选和颁奖的依据。主办方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活动。
五、活动程序
(一)报送日期
2017年8月25日至9月8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二)评审
评审日期:2017年9月15日到9月25日。
获奖作品将在“河北终身学习在线(www.hblll.com)”平台展播。
六、活动奖项设置
按照征集作品的数量,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组织奖,所有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
七、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省社区教育教育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沧州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杨春生
联系电话:0317-5291823
电子信箱:czssqjy@163.com
附件:“传统文化进社区”作品信息表
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
2017年6月21日
附件
“传统文化进社区”作品信息表
报送地 |
参赛作品单位 XX 市 XX 县 |
制作人(团队)姓名 |
作品名称 |
时长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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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 文件
冀社教中心〔2017〕06号
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二届“和谐家庭、美丽社区、幸福河北”社区书画大赛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
为积极推动我省社区教育工作,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步伐,集中展示我省社区教育的丰硕成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社区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17〕 49号)精神,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组织开展第二届“和谐家庭、美丽社区、幸福河北”社区书画大赛,现面向河北省所有社会团体或个人,征集具有时代性、艺术性、思想性的书画作品参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和谐家庭、美丽社区、幸福河北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石家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三、时间安排
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8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评选日期:2017年9月11日至15日。
四、征稿对象
河北省内社会团体(社区、单位、学校、协会、乡镇、村委会等)或个人。
五、作品类型及要求
1.作品内容主题围绕“和谐家庭、美丽社区、幸福河北”的主题。
2.书法类:书法作品为软(毛)笔书法,书法作品字体不限,草书、篆书请另附释文。软(毛)笔书法作品为宣纸,不宜超过四尺,竖幅,作品要完整。
3.绘画类:主题鲜明,包括各种体裁的美术作品,作品尺寸不宜超过四尺,儿童画不超过四开,竖幅,作品要完整。
4.所提交作品用铅笔在作品右下角或背面标明作品名称、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报名信息要求实名制,信息填写内容将作为评选和颁奖的依据。
5.每人投稿仅限一幅作品。参加过河北省首届社区书画大赛并获奖的作品不得重新投稿。
6.参赛的作品应为个人原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作品(包括网站、新闻、报刊、出版物等媒体上使用和非经营性展览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六、评奖及其他
1.奖项及奖品设置
本次比赛分为书法组和绘画组。每个组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团体组织奖5名,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2.书法组和绘画组分别由6名评委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打分,按其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评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入围率高的团体颁发团体组织奖。
七、说明事项
1.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等;
2.凡选送作品视为已确认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投稿方式
作品及参赛作品报名表(详见附件)邮寄或送至承办单位。同时将参赛作品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sjzsqjyxy@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长兴街12号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19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
高慧娟 0311-85330750 15512135069
李 慧 0311-85330750 15227195128
邮政编码:050081
附件1:河北省第二届“和谐家庭、美丽社区、幸福河北”社区书画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团体)
附件2:河北省第二届“和谐家庭、美丽社区、幸福河北”社区书画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个人)
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
河北省第二届“和谐家庭、美丽社区、幸福河北”
社区书画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团体)
报送单位机构:
序号 |
作者姓名 |
作品名称 |
作品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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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是否装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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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通讯地址:
备注:请将参赛作品报名表发送至邮箱(sjzsqjyxy@163.com)
附表2:
河北省第二届“和谐家庭、美丽社区、幸福河北”
社区书画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个人)
作者姓名 |
作品名称 |
作品类型 |
性别 |
联系方式 |
是否装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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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备注:请将参赛作品报名表发送至邮箱(sjzsqjyxy@163.com)
附件4:
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 文件
冀社教中心〔2017〕05号
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二届“我的社区生活”
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
为积极推动我省社区教育工作,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步伐,集中展示我省社区教育的丰硕成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社区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17〕 49号)精神,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组织开展河北省第二届“我的社区生活”摄影大赛。现将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反映河北省社区居民生活、学习、工作各方面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捕捉和谐社区、和睦家庭、幸福个人的全新生活景象的精彩瞬间,展示幸福和谐河北。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廊坊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9月16日。
四、征稿主题
“我的社区生活”
五、征稿细则
(一)全省所有的社区居民,不分职业均可选送作品。投稿作品必须是2016年1月以后拍摄的图片,没有在全国性影展、影赛和国际性影展、影赛中入选过的作品。
(二)所有投稿作品必须紧扣主题,真实展现我省社区居民的美好家园及幸福生活,作品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
(三)作品的要求:
1.本次大赛采取网络投稿,投稿者先将参赛作品压缩成小图(JPG格式文件,每幅作品小于800 KB,长边不大于1000像素,不小于800像素),原则上每位作者仅限1幅作品,组照不超过5幅。
2.作者必须具有原始图片数据或底片,以备作品入选后,组委会统一调取原始图片数据文件或底片,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和画册制作。
3.所有入选参赛图片的尺寸一律为12英寸(长边),因此所有收到入选通知的作者,提供刻有入选作品(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每一幅作品的电子文件大小不能少于30 MB (兆),由举办方统一制作图片,以确保展览图片的质量。
4.请收到入选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图像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图像文件;这些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5.参赛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简短文字说明(拍摄时间、地点等)。
(四)本次展览接收单幅作品,或组照;投稿作品黑白、彩色不限。
(五)本次展览的作品,只可进行有限的后期处理(如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等),不接受经过暗房技术和计算机数字技术特技加工合成的影像作品;所有作品均不得以二位和二位以上作者的名义投稿,敬请合作。
(六)举办单位有权将入选的作品用于展览的宣传和在与展览有关的活动中使用,并不再另付稿酬。
(七)大赛入选作品将在河北终身学习在线(www.hblll.com)、廊坊终身学习网(www.lflll.com.cn)上进行公示。获奖作品将在“2017年河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上展出并颁发获奖证书;组委会将向相关媒体及专业报刊推荐获奖作品;我省知名新闻媒体将对此次大赛进行报道。
(八)所有参加本次展览的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相关责任。
(九)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和入选资格。
(十)本届摄影大赛所涉及问题均由比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投稿办法
(一)登录“http://www.lflll.com.cn/(廊坊终身学习在线)”进入“河北省暨廊坊市第二届‘我的社区生活’摄影大赛”栏目专区注册后,上传投稿作品。
(二)投稿者请务必在注册时填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如因作者资料缺失或不准确而导致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失去参评资格,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七、组织机构
(一)本次大赛将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组成)和作品评选委员会,并成立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征稿、收稿等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廊坊社区教育学院。
(二)评选委员会将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的河北省摄影家协会成员、知名摄影专家组成。作品选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有关人士担任现场观察员。根据来稿情况,举办者有权调整各个类别的入选及奖励数额,但入选和获奖总数不变。
(三)本大赛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最佳人气奖2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
对地方团体积极参与活动组织,成绩突出的,给予团体组织奖。
(备注:同一作者获得奖项以最高奖项为准,同一作者作品获奖一次,不重复奖励。)
九、补充说明
获奖作品由专家评选和网络投票共同产生,其中专家评选分数占80%,网络投票分数占20%。最佳人气奖由网络投票产生,专家不参与意见。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廊坊市社区教育学院 尹老师
联系电话: 0316—2281026
联系地址:廊坊市爱民西道101号
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
2017年6月21日
附件5:
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 文件
冀社教中心〔2017〕07号
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二届社区剪纸大赛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
为积极推动我省社区教育工作,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步伐,集中展示我省社区教育的丰硕成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社区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17〕 49号)精神,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组织开展河北省第二届社区剪纸大赛,现将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2.承办单位:秦皇岛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秦皇岛市海港区社区教育管理中心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9月16日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
内容紧扣时代主题、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
形式和规格不限,尺寸一般不超过6尺整纸(180cm*97cm)。数量每人限报送作品一幅。
必须是原创,若抄袭或使用他人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所有参赛作品装裱与否自行决定。
限于人力,来稿不退。
2.参赛对象
全省剪纸爱好者,年龄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四、作品评审
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审守则,明确对违规者的处理办法,负责大赛的评审工作。全部作品由组委会核对,信息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选结果。
五、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个人奖: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60名,优秀奖若干名
组织奖:若干名
2.获奖待遇
所有获奖个人和单位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六、材料报送
1.参赛人员需填写《社区剪纸比赛报名表》(见附表),并随参赛作品一同寄往承办单位。
2.邮寄地址:
(1)秦皇岛市海港区社区教育管理中心(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东段港二路023段)
收件人:齐兵
联系电话:0335-3616157 13930319993
邮政编码:066000
(2)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海港区燕山大街373号)
收件人:社区教育办公室
联系电话:0335-3649348 0335-3068409
邮政编码:066001
所有参赛品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剪纸参赛作品。
附件:社区剪纸比赛报名表
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
2017年6月21日
附件
社区剪纸比赛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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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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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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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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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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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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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 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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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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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释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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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复印件 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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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 文件
冀社教中心〔2017〕02号
关于遴选2017年“百姓学习之星”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
为积极推动我省社区教育工作,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步伐,集中展示我省社区教育的丰硕成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社区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17〕 49号)精神,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组织遴选2017年“百姓学习之星”,现将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服务法治社会建设,通过寻找感动百姓的学习榜样,宣传全民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先进典型,构建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推荐评选对象
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具有典型事迹的终身学习的受益者。
三、推荐评选名额
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3—5人,定州市、辛集市各推荐1人。
四、推荐评选条件
(一)事迹感染力强。自觉践行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坚持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充分体现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终身学习,让学习成为生活方式,并能学以致用,学习促进工作、学习改善生活、学习改变命运。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二)群众认可度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示范带头作用明显,提升百姓生活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受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可优先考虑。
(三)引领致富有成效。重点选择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特别是通过学习,拥有一技之长,带领周边群众脱贫致富,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致富能手”、“科技致富带头人”要优先选择推荐。
(四)热心公益事业。用自身行动解读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践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诠释出百姓对家庭、企业、社区、社会的一份责任。无私奉献,积极参加社区教育志愿服务活动,爱心帮困,助人为乐,为建设学习型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五、推荐评选方式及工作流程
(一)民主推荐。各社区、乡村、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市教育局或县(市、区)教育局与有关部门协商、综合平衡后确定推荐人选,对确定的推荐人选,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和感人事迹。
(二)市(区)初评。市(区)教育局对所属县(区)教育局推荐人选进行初评,并按文件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到河北省“百姓学习之星”评审组。
(三)专家评审。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2017年拟表彰的“百姓学习之星”名单。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2017年拟表彰的“百姓学习之星”名单。
(四)公示表彰。在“河北省终身学习在线”对2017年拟表彰的“百姓学习之星”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表彰。
六、表彰奖励
(一)凡被评为河北省百姓学习之星的人员,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将授予“河北省百姓学习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在评选出的“河北省百姓学习之星”基础上,择优评选事迹特别突出的10位“百姓学习之星”,将在今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省总开幕式上重点宣传和展示,并在相关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三)从省级表彰人选中选送事迹突出的“百姓学习之星”,报送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参加全国评选。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做好评选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通过评选表彰树立一批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加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切实推动全民终身学习,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统筹规划,加强协调。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统筹规划,加强协调,把各行各业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评选出来,扩大百姓学习之星的影响,鼓励更多的地方、部门和群众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限
1.报送材料要求:报送《“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贴小2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式2份;《“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汇总表》(附件2),一式2份,一张能反映其精神风貌的工作照(同时报电子版)。
2. 各地推荐人选中确定1人为“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需在推荐总表上注明),除填报百姓学习之星所要求的各项材料外,还必须报送音像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和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活动的情况、突出事迹和成果。技术要求:录像时间4-5分钟,Mpeg2格式 8M码流,标清以上标准。
3.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过期视作自行放弃。
(四)联系方式:本次评选材料收集由邢台社区教育学院承担。
联系人:夏梅英 0319-2160032、13383392739
宋晓玲0319-2160032、15933722988
邮 箱:xtsqjy@126.com
地 址:邢台市育才路158号邢台广播电视大学(邢台社区教育学院)
邮 编:054000
附件1:“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
附件2:“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汇总表
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
“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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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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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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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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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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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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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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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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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技 术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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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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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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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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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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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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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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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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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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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励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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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和成效(不少于1000字) |
可单独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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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及感人事迹概括(100字以上)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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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级 教育部门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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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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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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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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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汇总表
请按推荐顺序填写登记表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务 |
性别 |
民族 |
出 生 年 月 |
学历 |
专业职称 |
奖励情况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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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推荐单位: (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7:
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 文件
冀社教中心〔2017〕03号
关于遴选2017年“终身学习活动品牌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
为积极推动我省社区教育工作,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步伐,集中展示我省社区教育的丰硕成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社区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17〕 49号)精神,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组织遴选2017年“终身学习活动品牌项目”,现将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和《河北省社区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遴选展示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树立百姓学习榜样,宣传全民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先进典型,并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终身学习资源和学习机会,推进我省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定期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均可参加遴选展示。
(二)遴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长期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有详细的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教育培训和学习活动形成特色品牌,成绩显著。参与学习的人数多,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或5000人次。百姓满意度高,形成良好社会影响,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作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6.往年已荣获“终身学习活动品牌”的不再申报。
三、遴选展示方式
(一)组织遴选方式及时间。由各市教育局组织推荐评选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方式,在社区、乡村、学校、企业中广泛开展评选与推荐活动的基础上,推选出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项目,并于8月31日前报送,过期视作自动放弃。
(二)遴选名额。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3—5项,定州市、辛集市各推荐1项。
(三)报送材料
1. 填报《终身学习活动品牌项目遴选表》和《终身学习活动品牌项目遴选登记表》,各一式3份(见附表1、附表2);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600字)一式3份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2张(电子版)。
3.各地推荐项目中确定1项为“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需在推荐总表上注明),除填报终身学习活动品牌所要求的各项材料外,还必须报送记录学习活动的音像资料光盘;录像时间5分钟,技术要求: Mpeg2格式 8M码流,标清以上标准。
(四)遴选程序
1.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
2.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审定通过遴选表彰名单。
(五)表彰奖励
1.河北省“终身学习活动品牌”的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9月下旬在河北终身学习在线公布,并由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颁发荣誉证书。
2.在评选出的河北省“终身学习活动品牌”基础上,择优评选10项影响特别大的 “终身学习活动品牌”,将在今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省总开幕式上重点宣传和展示,并在相关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3.遴选3—5项影响特别大的“终身学习活动品牌”,报送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参加全国评选。
四、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依照遴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荐遴选、公示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通过遴选工作树立一批“终身学习活动品牌”项目,切实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五、联系方式
本次评选材料收集由保定社区教育学院承担。
联系人:郭山 商燕
电 话: 0312—5977388 0312—5976396
邮 箱:bdsqjy@163.com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东路999号保定广播电视大学
邮 编:071000
附件1:终身学习活动品牌项目遴选表
附件2:终身学习活动品牌项目推荐登记表
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
品牌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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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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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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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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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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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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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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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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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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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项目基本情况(包含项目活动方式、特色、效果等,不少于16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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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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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级 教育部门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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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教育部门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登记表
市教育局(): (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品牌项目名称 |
主办单位 |
起始 时间 |
参与人数(人次) |
所附材料 (总结、视频) |
地 址 |
品牌单位联系电话和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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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推荐单位为各市级教育局;2.此表可复制;3.请按推荐顺序填写登记表。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